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沿滩区人民政府类别: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时间:2025-01-15阅读: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根据公安机关工作实际,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要点,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10条。其中,沿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52条,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280条,微博发布36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依申请平台畅通。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回复机制。2024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原则,以分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要求,全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紧抓保密审查、分级审核、发布规范等环节,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规执行,对带有密级的、未经批准的敏感信息、资料严禁在网站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从公安工作实际出发,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不断对发布的栏目进行完善和充实,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材料,及时梳理、审核、上传,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网页内容,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了解相关信息。同时运用沿滩公安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警务动态、热点政策等信息,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沿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9
行政强制 267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高、形式不够新颖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深入推动部署、执行、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发布工作,着力强化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公安民警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理念;通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和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扩大群众、媒体对公安机关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度,形成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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