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来源:沿滩区类别:机构设置发布时间:2025-05-12阅读:次
|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事业、文物事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监督全区重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地方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指导文物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文化创意产业的规划、开发、建设与管理。
(八)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统筹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以及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
(十二)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系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监督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社会文物管理和考古工作。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地质公园、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工作。
(十四)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和发展。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五)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务公开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2.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化文物体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
3.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4.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强化广播电视民营机构的监管。加强全区广播电视领域机制体制改革,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
5.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十九)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
办公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开元中路111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3-5538486
邮政编码:643030
领导简介
李 勇 党组书记、局长,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党建第一责任人,主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王 竹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旅游、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开发、推广合作、非遗文创、财务管理、法制工作。分管综合业务股,联系区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 霞 党组成员、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负责意识形态、纪检、群团、统战、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人事、文书、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保工作;负责文物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区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梁 红 副局长
挂职于市信访局,暂不进行分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资产管理、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财务、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和史志编纂。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点工作落实。负责机关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舆情应对。负责区政府集约化平台相关频道、政务微信的维护和管理。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股)。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及发展规划的实施。推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协调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文化艺术普及工作。组织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旅游活动。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培训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指导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协调、指导文化保护利用,组织开展考古发掘和社会文物管理。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及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