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水务局
来源:沿滩区类别:机构设置发布时间:2023-10-31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水务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旱灾害防治规划、供水规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等水务规划。制定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
  (三)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配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山洪灾害防治及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小型水库的防汛预案审查工作。承担防御水旱灾害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行政检查及水行政执法,开展涉水活动水行政执法检查。
  (七)组织开展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的审查、监督、管理。
  (八)承担河长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总河长、总河长办会议确定的事项。督导乡镇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区级河长联络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九)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区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初审转报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城乡供水基础设施(设备)的相关建设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全区供水价格测算工作。承担供水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城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截污干管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全区生活污水处理价格测算工作。承担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开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与区水务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水务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同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送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水旱灾害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区水务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排水设施(除截污干管)的建设,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水务部门管理。区水务局负责城区截污干管的建设和城区排水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

  办公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开元南路16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3-3808368
  邮政编码:643030

  领导简介
  陈 利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党建第一责任人。

  陈柯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人事、纪检监察、党建、意识形态、统战群团、信访稳定、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安全生产、防汛、水政水资源等工作。分管防汛办、局安全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和局办公室的人事、党建、纪检监察、群团、信访、后勤有关工作。

  袁祥坤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供水、排水、计划财务、环保、乡村振兴、河长制等工作。分管供排水服务中心、河湖管理保护股、水利和供排水股(供排水)、办公室(计划财务)。

  杨 鑫 河湖管理保护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区管水库等工作。分管河湖管理保护中心、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水利和供排水股(水利)。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宣传、绩效管理、综治维稳、机关安全、后勤保障、督查督办、舆情处置、调研、史志编撰、国有资产监管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群工作、内部采购,承担日常及应急值班管理工作。负责水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河湖管理保护股。编制、指导和监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水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工作,对涉水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并查处涉水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制定全区河湖治理和保护规划,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负责全区河道管理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水利和供排水股(水土保持办公室、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全区城乡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截污主干管网规划、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企业的行业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区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组织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山洪灾害防治及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编制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小型水库的防汛预案审查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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