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沿滩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来源:沿滩区人民政府类别:其他文件发布时间:2022-04-08阅读:
自沿府办发〔2022〕11号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自贡市沿滩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辖区内各省市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沿滩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自贡市沿滩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中央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四川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自贡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自贡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沿滩区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沿滩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会及区委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一盘棋”思维统筹谋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
  坚持改革创新、结合实际。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并举,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结合地方特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专业人才力量,注重工作实效,因地制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协调。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做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资源共建共享,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重点)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基本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建立健全多元协同共建、服务质效监管、政策资金保障等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优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着眼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消除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盲区,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区域间、人群间合理流动,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共享。
  (一)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通过优化窗口结构、集成业务办理、配齐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打造集信息共享、数据归集、业务转办、资源调度、统计分析等为一体的区级2.0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所因地制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有标识、标牌、背景墙以及独立的工作场所,能便捷、高效地提供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提档升级打造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基本办公设施设备。
  联通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加强热线、网络平台在基层地推广使用。引导群众习惯性使用热线、网络平台,推进业务平台与法网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畅通网上查询服务通道。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职业、奖惩、业务、社会服务、信用等信息及时更新机制,实现网上查询无遗漏。
  (二)优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发挥人民调解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优势。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随手调”“三三调”“边界联调”等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快速反应、信息反馈和重大社情报告等制度,创新矛盾排查预警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回访机制。鼓励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履约时效,鼓励和推荐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法学研究人员参与人民调解或担任调解员,颁发聘书,建立人民调解员聘任机制。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严格执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充分利用大数据、新媒体开展普法,把普法工作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注重结合社会热点、群众关切度高的案(事)件及时解读法律、开展普法,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一乡镇(街道)一村居(社区)一特色”为目标,加大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到2025年,全区实现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一个法治讲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一个普法大院、一个法治书屋、一所法治农民夜校。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不断提升“沿娃·滩妹普法列车”“法治故事会”等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加大法治品牌培育力度,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坚持普治并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小区、示范企业、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等创建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文化水平,夯实法治沿滩建设基层基础。
发展公益普惠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以志愿服务为补充,鼓励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代书、宣传、见证、查询等服务。积极探索公证便民化举措,公证机构办理与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关的公证事项,办理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证明,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公证服务费用。鼓励公证机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公证远程网络办证。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群体更加广泛。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质量监控、考核评价“三个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推进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建立特殊群体帮扶工作机制和快速办理机制,加强与公证工作的衔接,实现“零障碍申请、零缝隙审批、零距离援助”。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再造产业自贡为总牵引,紧扣建设成渝地区南翼跨越开放合作示范区总目标,系统推进“1327”战略举措,着力建设“两区一城”,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统筹优化专业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好经济增长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解器的作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为重大经贸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主动服务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抓住老工业基地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大抓工业、主抓工业不动摇,做大做强化工新材料、食品饮料、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川南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推动自贡食品产业园企业入园达产、促进机械装备产业园转型升级。通过建立服务企业法治中心、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法治体检”等活动,积极为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产业集群等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活动,主动开展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代理相关案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公证、法治宣传等综合手段,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落地落实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助力建设“再造产业自贡”重要承载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先行区、自贡对外开放示范区。
  (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围绕重大项目,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加强法律风险评估,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与保险、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开发复合型法律服务产品。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律师、公证员认真做好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建立投资理财、房地产服务等跨界法律服务平台,探索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关联机构组建法律服务共同体,延伸法律服务的价值链。
  开展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围绕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加强涉环保项目风险评估,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法律服务,推动落实环保组织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以“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为抓手,倡导环境资源保护公众参与,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律师联系产业园区、重大项目、规上企业“3+N”工作机制。鼓励企业根据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大力培养公司律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法律审核把关,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鼓励律师事务所参与企业破产清算或重组、转型升级,依法担当破产管理人或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律师意见,积极培养、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企业法治服务中心”作用,大力推广“律师调解”。
  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的原则,为企业办理公证实行证明材料清单“一次告知”和“上门服务”,避免企业办理公证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现象,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预防保护公证服务。推进“互联网+公证”模式,探索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公证失信名单管理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借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程序,强化与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执行程序的衔接。
  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有效监管。注重专业法律服务本身的行业属性研究,基于法律服务需求层次和内容的差异性,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和联盟合作机制,使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探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专业法律服务业务能力和质量评价机制,依法规范专业法律服务行业秩序。
  四、服务全面依法治区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一)为党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机制,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组成。支持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提高党委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党政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细化明确相应工作规则和流程,建立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机制和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学法、政协专委会学法和人民团体定期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全民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二)为区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
  为区域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坚持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推动区域社会治理的前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服务网络、优化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建立全区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协调机制,按照《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规范》等五项地方标准,构建互联互通、上下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要素集成、部门联动机制,着力打造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中心。大力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推进具备条件的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时查询,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积极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分色预警和分级分类排查化解层级管理制度,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防范化解责任,跟踪矛盾风险化解情况,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防止矛盾风险外溢上行。加强区域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处置,分层分级落实区域矛盾纠纷研判评估责任,加强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沟通协调,深化矛盾纠纷数据汇聚整合、关联统计、智能分析和深度运用,着力构建矛盾纠纷“研判—预案—措施”防控化解大格局。依法规范“以区、乡、村为基点”的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常态化运行机制,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诉非衔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裁决、司法调解的高效对接、有机联动,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不断提升乡村法治建设能力。积极推进构建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引领”的“一核三治”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形成“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治理骨干体系。始终坚持把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作为乡村法治建设的首要工作,建立健全村委班子会前学法制度,大力实施“法治头雁”工程,探索建立村干部法治档案、新任干部任前考法、班子和干部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等制度。
  打通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设置“法律服务便民箱”“法律服务资料架”,打通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制作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对外公布法律顾问信息,通过电话或微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有效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服务“零距离”。
  常态化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法援律师进工地公益法律服务,拓展民生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紧紧围绕国家确立的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拓展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责任意识,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基层社会环境。
  (三)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
  助力司法公正。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优势,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  
  助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探索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发挥公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非诉讼方式积极作用。
  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一)突出政治建设
  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意识形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依法履职履责,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促队建的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的工作理念,以基层党建“十个标准化”工作法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区律师行业党建全规范建设,构建科学完备、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活动载体、工作保障新格局。推进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如公证处党员人数达到3名以上,按党章规定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由区司法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指导工作全覆盖。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在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以及其他专业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时,应当将政治理论列为必训科目。
  (二)优化队伍结构
  构建以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为支撑,执法、司法人员为骨干,法律明白人、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辅助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主力军,要大力扶持我区律所推进品牌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发展,稳步增加执业律师、公证员数量,加快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加有专业背景的人民调解员数量,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科学设定法律明白人标准,完善法律明白人遴选制度,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档案,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进退机制。科学设定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计划,建立健全登记管理制度、使用督导机制和退出机制。培育擅长办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根据本规划,建立健全具体执行机制,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
  (二)强化督查指导
  区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依法治区办要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有关检查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本地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三)统筹协调推进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乡镇(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根据服务对象的法律服务需求、政府财力保障水平、本部门(单位)履职需要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研究拟定本部门(单位)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编制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计划(预算)。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衔接配合,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