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沿滩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督察工作,区人普办明确了早期介入、全程参与、有效监督、全力保障的基本工作思路,携手监察、宣传等相关部门提出“四个依法”,印发自沿人普办〔2010〕12号文件,力保人口普查工作的依法有序推进。
一、依法组织普查。一是区人普办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确保依法普查有章可循;二是各乡镇(含新城)人普办根据区人普办下发的督察方案,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督察实施细则;三是各乡镇(含新城)人普办成立督察组,有效监督检查各级人口普查机构的依法普查工作。
二、依法实施普查。一是区普查办定期对各乡镇(含新城)人普办进行督察,检查并指导普查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二是区镇两级人普办督察组协助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普法宣传;三是区人普办督察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确保时间节点工作的完成。
三、依法保障普查。区人普办督察组在普查过程中,实行督察工作三步走:一是协助区人普办各专业组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督察工作,对于培训过程中检验培训效果的考试试卷进行评分,并将考试结果进行公布;二是协助搞好聘用人员的保密教育,保护人口普查被调查对象隐私,保护国家秘密;三是组织协调参与普查人员的法律法规素质培训,使普查人员提高对统计法的认识,并与普查工作有效衔接。
四、依法监督普查。区人普办为确保人口普查的顺利进行,将对普查过程中的四个方面进行依法督察:一是监督检查各级普查机构对《沿滩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度图》的落实情况;二是受理人口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访,查处反映问题;三是组织人口普查执法检查,查处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在普查过程中,区镇两级督察组对普查经费的落实及规范使用情况进行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