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贡市沿滩区目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沿滩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新城区管委会,人普领导小组各区级成员单位:
区委、区政府决定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纳入2010年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现将《沿滩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沿滩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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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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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沿滩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附件:
沿滩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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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目标任务 |
分值 |
考核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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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准备工作(50分) |
1.安排部署 |
发文、召开工作会议等部署人普工作 |
5分 |
未及时发文部署人普工作的扣0.5分;未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的扣0.3分;未及时召开人普动员大会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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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建机构 |
成立政府人普领导机构;组建办事机构 |
10分 |
未在4月30前及时成立政府人普领导小组的,扣0.2分;未及时组建政府人普办办事机构的扣0.2分;未在5月31前及时建立村(居)民委员会人普小组的,每迟一个月扣0.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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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配人员 |
选配到位人普办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
15分 |
未在7月31前按每个普查区选配1-2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选配1-2名普查员选调工作的扣0.5分;工作人员配备明显不适合工作需要的,扣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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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经费 |
落实经费并满足工作需要;分年度计划安排,2010年到位经费总安排的60%以上;村(社区)“两员”经费落实 |
15分 |
在2010年10月后落实经费安排的,该项不得分;“两员”补贴未单独安排落实的,该项不得分;在2010年6月以后落实安排经费的,每迟一个月扣0.5分;;只落实2010年经费安排的扣1分;无分年度安排,且2010年到位经费低于总经费60%的,按比例扣1~1.5分;经费安排明显不足,不能保证工作实际需要的,扣1分;不能按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到位的,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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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资保障 |
普查物资准备充分;专人接收、发放;普查物资保管安全 |
5分 |
物资准备不充分,影响普查登记工作的,扣0.2分;未落实专人接收、管理和发放普查物资的,扣 0.5分;普查物资接收、发放不及时的,扣0.2分;普查物资发放出现重大差错,扣 0.3分;普查物资管理出现安全事故的,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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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业务工作(40分) |
6.培训、试点 |
开展普查业务培训;进行普查综合试点;普查培训和综合试点效果 |
10分 |
未开展业务培训或组织综合试点的,本项不得分;8月31以前未完成综合试点扣0.5分;9月30以前未完成村(社区)普查业务培训的,扣0.5分;试点及培训时间不充足的,扣1分;培训测试质量不高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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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户口整顿 |
建立机构;安排部署,开展试点;7月底前完成整顿清查,提供户口整顿、流动人口清查资料 |
10分 |
未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的扣0.5分,不及时的扣0.5分;未建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扣0.5分;人员不到位的扣0.5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岗位不落实的扣0.5分;未开展专项试点的不得分;户口整顿、流动人口清查未入户的,发现一例扣1分;发生人头重、漏的,发现一例扣1分;整顿前后数据差异原因不清楚的扣5分;未按要求提供户口整顿前的原始资料和整顿后资料的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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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入户登记、复核、验收 |
人口普查的入户登记工作;人口普查登记的复核工作;人口普查登记的验收工作 |
10分 |
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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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快速汇总 |
人口普查表编码、审核;普查数据快速汇总、上报和质量验收 |
10分 |
未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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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10分) |
10.宣传动员 |
宣传机构、人员;宣传规划和工作部署;宣传形式和宣传效果 |
10分 |
未制定宣传规划且未部署宣传工作安排的扣0.5分;未采取多种社会形式开展宣传的扣0.5分;未举办宣传月活动的扣1分;普查对象及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的知晓度低于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沿滩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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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考核 单位 |
目 标 任 务 |
分值 |
考 核 细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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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目标(60分) |
全体成 员单位 |
1.组建人口普查机构 |
10 |
未组建办事机构的不得分;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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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落实情况,本单位普查人员必须到位 |
10 |
未落实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不得分;未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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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做好本系统人口普查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
20 |
未按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的扣2分;对涉及本部门系统的重大人口普查工作事项协调不力的扣3分;不主动与部门间通力协作,配合不好影响工作的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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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本部门系统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
20 |
未按全区《普查宣传方案》有效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扣3分;未撰写和报送人普简报、动态1期(条)以上的扣1分;未悬挂横幅标语的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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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目标(40分) |
区统 计局 |
1.制定人口普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汇报材料 |
5 |
未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影响工作扣1分;总结、报告、汇报材料不及时,影响检查、考核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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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组织人口普查区级综合试点 |
5 |
未组织人口普查区级综合试点不得分;试点不及时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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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组织培训人口普查业务骨干 |
5 |
未组织人口普查业务骨干培训不得分;培训质量较差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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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组织、协调人口普查现场入户登记、复核、验收工作 |
10 |
未认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扣2分;流动人口清查和普查登记资料存在质量问题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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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合区公安分局搞好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 |
5 |
配合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不力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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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普查物资准备、管理和使用情况 |
5 |
未能按时准备普查物资扣2分;普查物资管理不当,影响普查工作扣1分;普查物资发放不及时或错误,影响普查工作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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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完成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5 |
未能按时按要求做好交办的其他工作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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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目标(40分) |
区委宣传部 |
1.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部署 |
10 |
未将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纳入2010年全区宣传工作要点进行部署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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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督查区级新闻单位、人口普查宣传报道工作 |
20 |
在督查中未能按照普查宣传方案及工作进度进行广泛宣传,督办不力扣2分;宣传报道不及时,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认知度不高、协调配合意识不强、人口普查氛围不浓,影响普查工作开展,每一项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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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负责指导、督查各乡镇(新城区管委会)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
10 |
在指导、督查各乡镇(新城区管委会)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上不到位、在上级检查中影响普查工作扣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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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
1.负责组织全区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及流动人口清查、试点工作 |
10 |
未认真组织本系统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户口整顿工作扣4分;流动人口清查和户口整顿验收不合格扣5分;检查指导不到位扣2分;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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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指导和督查、督办乡镇(新城区管委会)户口整顿及流动人口清查工作 |
5 |
未及时组织对全区户口整顿及流动人口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或督办不力并影响普查工作,每出现1次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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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的快速汇总 |
10 |
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的快速汇总数据不准确、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资料不完整,影响全区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验收工作各扣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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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时上报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全部资料 |
5 |
未及时提供人口行政登记资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扣2分;未报送开展人普工作相关文件资料扣2分,报送不完整、不及时的扣1分;未报送总结扣2分,报送不及时的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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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配合搞好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
10 |
要求基层民警积极支持配合搞好普查入户登记,凡发生入户难且影响普查登记工作的扣2分;凡发生入户难导致普查员受伤害,出现一起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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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计 生局 |
1.负责提供 |
20 |
未完整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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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普查宣传工作 |
20 |
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不积极,影响普查工作扣4分;不按规定要求搞好普查宣传工作扣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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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目标(40分) |
区民 政局 |
1.牵头负责做好行政区划等相关工作 |
15 |
负责的行政区划、街路和门牌等相关工作不到位,影响普查工作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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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提供全区死亡人口资料 |
15 |
未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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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居无定所人员的清查 |
10 |
对居无定所人员的清查不准确,在上级检查中致使普查工作受到影响,各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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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 政局 |
1.负责落实区级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按普查进度拨付到位 |
20 |
在2010年10月后落实总预算的该项不得分,只落实2010年预算的扣2分;2010年度到位经费低于总预算60%的按比例扣3~5分;不能按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到位扣3分;在2010年6月以后落实经费预算每迟一个月扣2分;无年度预算扣2分;经费预算明显不足,不能保证工作实际需要扣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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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检查督办各级政府人口普查经费落实情况 |
20 |
未及时组织对乡镇人口普查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导致普查经费预算明显不足,不能保证工作实际需要扣8分;在上级部门检查中造成影响的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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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 改局 |
协调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
40 |
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或工作不到位,每项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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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 事局 |
协调区、乡(镇)普查人员的选调到位 |
40 |
协调区、乡(镇)普查人员的选调不力,影响工作扣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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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 察局 |
负责人口普查工作中,特别是登记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办 |
40 |
未做好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扣5分;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办不力,对整个普查工作造成影响扣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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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 动局 |
负责提供劳动就业、普查宣传等方面的情况 |
40 |
未及时完整提供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情况资料,影响普查工作扣10分;不按规定要求搞好普查宣传工作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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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 育局 |
负责提供全区中小学学生情况 |
40 |
未及时完整提供全区中小学学生情况资料,影响普查工作扣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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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
区农 林局 |
协助开展农村普查宣传工作 |
40 |
未积极做好全区农村人口的宣传工作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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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 生局 |
负责提供全区和乡镇新生儿的完整信息资料 |
40 |
未及时完整提供全区和乡镇新生儿的信息资料,影响普查工作扣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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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广电分局 |
负责协调好新闻媒体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
40 |
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不力扣5分;指导、协助本系统基层做好普查宣传不力扣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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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 宗办 |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人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提供宗教场所及人员信息 |
40 |
未及时完整提供本辖区范围内宗教场所及人员信息扣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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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 商局 |
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并协助做好入户登记工作 |
40 |
未及时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影响普查工作扣5分;协助做好个体工商户入户登记不力,影响普查工作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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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 设局 |
1.负责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和入户登记的组织协调工作 |
20 |
未做好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和入户登记的组织协调工作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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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全区建筑工地的宣传动员工作 |
20 |
未做好全区建筑工地的宣传动员,影响普查工作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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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 武部 |
牵头负责武警等单位的人口普查工作 |
40 |
未做好武警等单位的人口普查工作,影响普查数据质量扣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