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精神,保护我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提出以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精神,保护我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区土壤环境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在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控制难度较大;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投入不足,全社会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总体目标,以农用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实行防治结合。
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法律法规、监管能力、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要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分步实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按照土壤环境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有针对性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国土、财政、环保和建设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始实施土壤环境安全教育行动计划,公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意识有所提高。
到2015年,基本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公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高;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规划全面实施,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
(一)农用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加强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提出调整用途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预防和控制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护土壤环境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的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内容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
(二)搞好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强化质量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调查的进度和质量;在搞好调查成果集成的基础上,组织对调查成果的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做好数据、文件、资料、报告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三)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专门人才,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
(四)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筛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选择有代表性的污灌区农田和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重点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为在更大范围内修复土壤污染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五)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给予资金补助。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
(六)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区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工作,组织检查。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召开会议,解决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区农林局要加大无公害技术的推广实施,区环保局要加大防治农业污染源的监管,区政府督查办要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为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八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