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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字号:   来源: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发展股、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院内
负责人:
值班电话:0813-5538508
传真:0813-3801464
投诉: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沿滩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自沿委发〔2005〕11号文)精神,将区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区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区发展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区政府负责综合研究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原区发展计划局的职能和原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将招商引资工作职能,交区经济商务局。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体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划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划,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复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上来。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者招标。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对必须行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划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乡镇政府用自有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权限。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切实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和微观事务管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抓好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拟订工作,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对全区各类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区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城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五)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和审批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的监控工作;申报和审转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贯彻落实和实施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稽察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全区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的共同发展的改革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机制,拟订全区能源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和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转报和安排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大项目。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自营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区内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整政策。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十三)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投标配套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发布招投标公告的媒介;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和省、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程中的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管理区经济技术信息中心,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区发展和改革局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电子政务、公文运转、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政务信息、人事、财务、资产管理、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息的搜集处理和发布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和信息发布;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信息产业工作。承办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发展股(挂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牵头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以及社会资金总量的综合平衡和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对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调查、工程概算、项目审批,审转工作。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协调城市综合改革,城乡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区经济组织拟订和论证体制改革方案,综合协调解决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办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管理办公室(挂区以工代赈办,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
牵头负责全区对上争取项目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审核和转报全区使用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的城市建设、工交能源、重点建设、农林水利基本建设、重点流通仓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建设、社会发展基本建设等项目;负责全区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提出加强全区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项目建设计划的执行;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管理和考核。牵头负责全区以工代赈项目、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国债投资项目、国家预算内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审转工作以及组织实施工作;大力争取国家、省市资金的支持。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拟定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负责对国家投资的重大项目的稽察报告的审核和稽察意见、信息的综合处理工作。承办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工作由区政府领导,稽察特派员由区政府委派。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区建设局参与,但不进行重复检查。稽察特派员实行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人员主要由各类工程建设、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稽察特派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稽察报告;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二)原区发展计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相应更名并连人带编整体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建设局在基本建设项目调概、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工审批方面的职能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审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征地拆迁、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及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项目的调概,以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主,区建设局参加。
(四)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经济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主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经济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立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包括稻米、大米、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经济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经济商务局等部门拟订上报,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经济商务局联合发布。
3、在限额以上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转投方面的职责分工,全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重点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其中需报省、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省、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办理。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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