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民委员会、辖区内各单位:
近年来,犬只急剧增加,伤人事件时有出现,从而引发的狂犬病又是一种危害极其严重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其潜伏期长,发病死亡率高,对人畜危害大。全市已发生多人因犬咬伤而感染狂犬病致死的病例。区委、区政府也对狂犬病防制工作高度重视,并下达相关工作指令,要求务必坚持落实。因此,我镇狂犬病防制工作(以下简称狂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势在必行,根据区政府7月12日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狂防工作,保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沿滩,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宣传,增强群众防护意识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狂犬病防治意识,广泛宣传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犬咬伤人后的正确处理方法等防治知识。通过宣传教育,让村民全面了解狂犬病是一种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具有潜伏期长,发病死亡率高,对人畜危害大的特点。并制定方案、采取措施使养犬户做到依法养犬,使受犬咬伤者充分认识到及时诊治和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抗血清的重要性,克服侥幸心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实施各种防治措施。
二、深入调查,开展强化免疫工作
要认真做好农村和社区犬只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村民(居民)养犬数量、免疫状况、喂养方式等情况,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犬,以村(社区)为单位登记造册,在7月28日前上报。
犬只免疫是消除狂犬病传染源的重要手段。在8月1日至8月25日的犬只治理专项行动期过程中,镇政府将坚持“不免就灭”的原则,组织专门队伍逐村进行强化免疫。各村(社区)要按镇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免疫注射的组织实施工作。镇兽医站要做好疫苗购置计划,切实抓好犬只免疫、登记、测毒工作,确保我镇农村犬只免疫率达85%以上,城区免疫率达100%。
三、依法规范管理,采取治理行动,切实落实工作要强化预防先于治理,预防为首的观念,通过犬只管理和免疫工作做好狂防工作这一重要环节。在免疫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犬只的依法规范管理工作。并采取具体行动,对农村和社区犬只一律实行拴(圈)养,拴养犬只绳链不超过3米,拴养率必须达到100%以上。各村(社区)采取措施要坚持围绕四个中心来开展。第一、养犬户不拴养犬只,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均按无主犬处理;第二、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狂防工作,公安、卫生、城环、综治、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狂犬病的防控工作;第三、今年8月为专项治理阶段,务必坚持“不免就灭”、“不拴就灭”、“以免促管、以灭促免”的原则,坚决扑杀狂犬、野犬和违章犬,并在畜牧部门的指导下作无害化处理;第四:加大执法力度,对阻挠执法的,公安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
1、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的,责令责任人限期登记、免疫;在规定限期内拒不履行的,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免疫手续。在沿滩城区由公安部门处罚,在其它地方由畜牧部门处罚。
2、未经批准养犬,或未按规定拴养、圈养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在职沿滩城区由公安部门组织对犬只予以捕杀,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只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其它地方由当地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犬只予以捕杀,并由畜牧部门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4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为了加强狂防工作的领导,镇成立狂犬病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昭,副组长:肖棋、林映红,成员:巫寿君、戴相清、舒大俊、何成辉、曾联芳。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犬只的审核登记工作,加强辖区犬只管理,养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限养区犬只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做好犬只拴养和违章犬的处理工作,坚决扑杀狂犬、疑似狂犬、野犬和违章犬。
畜牧部门负责认真摸清养犬底数,做好疫苗购置计划,切实抓好犬只免疫、登记、测毒工作,及时掌握动物狂犬病疫情的发生情况。
卫生部门负责及时掌握人狂犬病疫情的发生情况,加强暴露者的预防医疗处理、人狂犬病疫苗注射、狂犬病人的诊治工作。
城环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切实做好市街犬只管理工作。
通过正确的领导,职责的分明,合理的分工以及各部门、单位的齐抓共管的配合,有效堵住疫源,确保我镇一方净土,使我镇向和谐沿滩又迈进一步。
沿滩区沿滩镇人民政府
2007年07月12日


